今天给各位分享陕西商洛市初级中学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须知(报名时间8月15日-17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陕西商洛市初级中学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须知(报名时间8月15日-17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陕西商洛市初级中学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须知(报名时间8月15日-17日)

2、2022年商州区小升初最新政策(附招生报名时间表)

  【导语】®无忧考网小升初频道从商洛市初级中学了解到,陕西商洛市初级中学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了全面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根据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3]94号)、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商州区2023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州科教体发[2023]188号)文件精神及“商洛市义务教育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操作程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精心组织   学校按照市、区招生工作要求,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层领导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面协调,提前做好招生宣传和应急处置等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平稳招生、学生平安入学。   三、学区范围   依据《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商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的通知》(商州科教体发〔2023〕183号)文件,我校学区为:城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农路以西,人民路以西,陵园路以西。   四、招生对象   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我校学区范围内商州区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招生流程   (一)报名(8月15日-8月17日)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小学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districtId=3188&phase=04)。   1.家长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   2.点击【我的小孩】进入页面,点击【添加小孩】按钮,然后填写小孩信息。   3.点击【报名预约】,活动开始后点击【去报名】,依次同意政策公告、报名须知、书,然后选择学生、选择学校(选取1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类型(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选择现场资审的预约时间段。   (二)初审(8月18日-8月26日)   1.现场审核时间:8月18日-20日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核地点:   ①政策优待类在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院后楼313室审核。   ②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审核在商洛市初级中学1、2号教学楼一楼。联系电话:0914-2398322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①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书(资审现场签订);   ②学生及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⑤政策优待类按照所属类别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调查:   ①时间:8月21日-26日   ②方式: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对家长提供的资审材料到相关部门、单位、社区等实地查验,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学校不予录取,区科教体局将直接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复审(8月27日)   区科教体局对各学校初审通过学生进行复审。   (四)统筹调剂(8月28日-8月29日)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回户籍地学校就读。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参加民办摇号未被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学校就读,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科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发放通知书(8月30日)   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学生到所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开学报名(8月31日)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温馨提示   1.按照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学区划分通知,属于我校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务必于8月15日-17日登录“商洛市义务教育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按时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仅限一名家长按照系统预约时间,带齐规定资审材料来校现场审核。   3.来校资审的家长统一从学校南大门进入,按要求签订《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书》后,方可进行现场审核。   4.我校严格落实市区招生工作纪律,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招生报名工作,招生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家长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公告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相关要求按流程操作报名,严防“学托”以招生为由从中牟利,以免个人上当受骗。  一、招生对象   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商州区户籍或商州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可申请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网上登记入学原则。初一新生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录取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镇办初中学校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和易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商洛市初级中学、商州区第一初级中学、商州区思源学校、商洛职院实验中学按照划定学区在区局统筹安排下,招收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商州区九年制学校招收对象为校内直升学生、对口直升学生、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确保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入学。   (三)坚持“四统一”入学原则。初中入学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入学,统一时间、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程序;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   (四)坚持按序入学原则。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网上依次录取。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8月15日-8月17日)   小学毕业生使用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districtId=3188&phase=04),选取1所公办或民办学校预约资审。   民办初中报名条件: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商州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无商州区学籍但具有商州区户籍需回原籍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申报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在平台统一选择“随迁子女类”。   (二)初审(8月18日-8月26日)   1.公办学校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①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资审现场签订);   ②学生及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流出证明(商州区外户籍,需加盖户籍地镇办初中学校、镇办政府、教育局公章;商州区内户籍无需提供);   ⑤政策优待类按照所属类别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民办学校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①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资审现场签订);   ②学生及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信息页(毕业学校出具,盖学籍专用章、学籍管理员签名)。   3.初审通过:   (1)镇办初中学校按对口直升原则初审通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2)商洛市初级中学、商州区第一初级中学、商州区思源学校、商洛职院实验中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据申报本校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所属类别依次初审通过;商州区九年制学校(原商丹学校初中部)按照校内直升、对口直升和学区内招生依次初审通过。   (3)商州秦韵小学、商州区第五小学(原秦韵第二小学)毕业生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直升秦韵初中,秦韵初中剩余的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商州富兴学校小学毕业生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公办学校派位调剂。   (三)复审(8月27日)   区科教体局对各公办学校初审通过情况复审。   (四)补录(统筹调剂)(8月28日-8月29日)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回户籍地学区就读。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参加民办摇号未被录取,回所在学区就读,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科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申报公办学校因计划已满未被录取的,由区科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发放通知书(8月30日)   学生到所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开学报名(8月31日)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温馨提示:   1.第一类:政策优待类。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来商工作外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类:“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家庭实际住房在学区内)。第三类:“人户分离”类。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商州主城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二是居住地房产为主。法定监护人在商州城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学区为准。第四类:“随迁子女”类。城区各公办初中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资审现场请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如有困难,请拨打区科教体局电话:0914-239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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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scnuyjs.net/post/7118.html发布于:202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