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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电力工业部 1996年11月13日发布 电计[1996]737号)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规定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核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印发核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及附件要求的通知》,结合国家现行有关核电的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 二、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核电建设前期工作的两个重要阶段。凡是新建和扩建的核电项目,均应进行两个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当在原审定的建设规模范围内,同一厂址由同一企业法人扩建同类型的核电机组时,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编制的依据和附件。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的依据和附件。 四、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均应由具有核电工程设计资格的设计院承担。 五、直接利用外资的核电厂工程项目亦应按本规定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 六、本规定适用于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商用核电厂,其基本原则也适用于核热电厂和核供热站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但其内容应结合具体工程特点适当调整。 第二章 任 务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在电力发展规划和工程项目投资机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搜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核电厂建设可行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与条件,为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有: (一)研究拟建核电厂在国民经济、一次能源平衡和电力系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证其建设的必要性。 (二)拟建核电厂的选址过程应从区域筛选开始,并应论证推荐区域和被否定区域的因素。 (三)在推荐区域内筛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厂址;按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在充分搜集现有资料、调查研究、必要的勘测工作以及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候选厂址的特征和建厂条件,排除厂址填复性的因素;在安全、经济和技术的综合比较基础上排列可行的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一个或两个优先候选厂址。 (四)设想工程建设方案,拟订建设总规模和分期建设方案,初步选择核电机组类型和单机容量,探讨设备供应方式与工程管理和建设模式。 (五)对可供选择的工程方案进行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分析及社会效益评估,拟订建设资金筹措、贷款偿还的初步方案,推荐优先的工程建设方案。 (六)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重点研究的问题和建议方案。 二、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在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核电厂工程建设的方案和条件,确定厂址,以论证其在安全上、经济上、技术上和商务上的可行性,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提供充分的依据。其主要任务有: (一)对优先候选厂址进行必要的、综合性的勘察、测试、观测和试验工作,落实建厂条件,论证其建设核电厂的适宜性,为编制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 (二)全面进行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研究。对工艺设计标准化的核电机组,则重点研究与厂址条件有关的核电厂工程方案和电力系统配套方案。 (三)研究设备器材供应方案,包括初步确定设备国产化和进口比例,列出主要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四)提出核燃料供应方案。 (五)编制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 (六)提出工程建设和运行方案规划,包括工程量估算、工程管理、承包方式、建设进度、运行检修制度、人员编制和培训等。 (七)进行工程投资估算,提出资金需求与筹措方案,进行经济效益分析,论证在经济上的可行性。 第三章 报告编写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与深度 (一)概述 1.本项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和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2.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组织背景,受委托方的资格审查情况和参加成员简况。 3.工作过程。 (二)电力系统 1.叙述拟建地区国民经济、能源和电力系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分析该地区能源平衡、电源布局和电力电量平衡,说明建设核电厂的必要性。 2.拟建地区分区电力负荷和电力平衡,论证本核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电源布局的合理性。 3.核电厂不同厂址接入系统方案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方案设想和工程量估算。 4.根据本电力系统的电源结构和电网特点,考虑核电厂的运行方式及对电网的影响。 (三)厂址选择 1.选址工作概况:简述选址依据、厂址筛选经过,扼要评述所选过的各个候选厂址的基本特征和建厂条件,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排列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可成立供选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厂址。 2.候选厂址的概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80千米范围内人口分布和城镇分布,以及厂址附近的名胜古迹、文物、工业设施、机场、军事设施等。 3.地质、地震条件:以搜集现有的地质、地震和地球物理资料为主,辅以必要的厂址现场勘测工作,对候选厂址的地质、地震条件合格性作出初步评价。应根据地震构造和地震活动性评价厂址区域范围内的地质、地震特征及厂址所在地区的区域地壳稳定性;对影响厂址合格性所涉及的关键问题,如发震构造、能动断层等作出初步评价;对厂址区由地震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作出初步评价;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初步确定厂址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厂址的地震动参数SL-2的高值作出初步估算;并提供为候选厂址进行比选、综合分析和评价所需的初步工程地质资料。 4.水文气象和供水条件:搜集各候选厂址地区的水文气象特征资料,分析洪水淹没厂址的可能性和极端气象事件对厂址的影响,研究冷却水取排条件和工艺用水、生活用水的水源条件,特别注意分析核电厂安全用水的可靠性。 5.交通运输条件:调研各候选厂址地区的公路、铁路、水运交通运输的现状和承运核电机组大型设备的能力,提出交通运输设施(公路、码头、专用铁路等)及可能的应急通道方案,对交通运输条件困难的应作专题论证。 6.厂址总体规划:根据各候选厂址的场地条件和核电厂的工程组成作出初步的厂址总体规划和可能的建设规模。 7.厂址安全评价:根据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和有关导则的要求,对各候选厂址作初步安全评价,判断其可接受性。 8.综合比较和评价:对各个候选厂址的自然、社会条件和需要采取的工程措施,按核电厂厂址选择要素,作全面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并列表给出比较结果。在此基础上排出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一个或两个优先候选厂址,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工作的建议。 (四)工程方案设想 1.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组成和分期建设设想进度。 2.工艺选择,包括:堆型、单机功率、环路数、设计标准及参考核电厂等。 3.拟选用的核岛和常规岛的简单描述,主系统、设备参数。 4.初步的总平面及竖向规划布置、工程建筑项目构成,主要建筑物的特征。 5.防洪及供水排水方案。 6.交通运输方案。 7.与电力系统的连接方案,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调度的配套方案。 8.设备器材供应方案。 9.核燃料供应和核废料处理方案。 10.工程管理、建设模式及实施计划设想。 (五)环境保护 1.根据厂址特征资料和参考核电厂排出物放射性源项资料,初步评价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辐射影响。 2.初步分析核电厂温排放对水体的物理影响和生物效应。 3.初步分析厂址周围环境对核电厂的可能影响。 4.分析厂址外围地带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 5.提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的初步设想。 (六)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1.根据厂址条件、工程管理、建设模式、资金筹措、融资条件、机组选型和工程方案,作出核电厂投资估算(含基础价、固定价和建成价),并计算发电成本,上网电价和经济效益指标;对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参数应进行敏感性分析。 2.对需进口设备和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研究并提出外汇平衡和外汇偿还的可能方案。 3.根据核电厂接入系统方案的设想,对接入系统方案和配套的输变电工程费用作出估算,必要时计算到销售电价。 (七)结论和建议 对厂址选择、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主要问题,提出研究的主要结论,总的评价,存在问题和建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与深度 (一)概述 1.项目概况: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和项目建议书审批情况、建设规模等。 2.项目建议书审批中已确定的建设原则。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关专项研究课题(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课题)。 4.受委托方的资格审查和参加工作人员简况;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过程。 5.质量保证。 (二)电力系统 1.叙述拟建核电厂地区国民经济、能源资源、电力系统的现状及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 2.拟建地区经济的发展、电力电量的增长水平预测以及能源平衡,说明核电厂建设的必要性。 3.根据规划期的电力电量平衡(含分区平衡)及核电厂厂址选择,说明核电厂厂址布局的合理性。 4.提出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的方案、出线电压及回路线以及配套输变电工程量。 5.研究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后,对电网运行方式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三)厂址条件 1.选址工作概述:选址工作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对厂址的审查意见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确定推荐厂址。 2.地理位置及人口分布:叙述厂址的地理位置、厂址地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厂址位置与工矿区、居民区、城镇的相对关系,80千米半径范围内人口分布。叙述厂址附近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如:农林牧副渔生产情况,名胜古迹,文物风景区,重点保护的生物资源,矿藏资源等)。 3.厂址附近的工业、交通和军事设施:叙述附近的工业企业、机场、空中走廊、交通设施、军事设施的位置和特征。评价外部人为事件对厂址可接受性的影响。 4.气象条件:叙述厂址地区的气象特征,并评价龙卷风、热带气旋、飑线风、沙暴等极端气象事件对厂址的影响。 5.工程水文:说明厂址地区的水文资料、分析计算设计基准洪水,对厂址受洪水淹没(如雨洪、暴潮、海啸、湖涌、挡水构筑物的破坏等)的可能性提出明确的结论。 6.地质和地震:通过进一步搜集资料、现场勘察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验证厂址在地质、地震方面的可接受性。应对厂址附近范围内的能动断层作出确切的评价;确定与厂址设计有关的基准地震动参数;包括SL-2值、反应谱和时程曲线;根据综合概率法给出的结果复核厂址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厂址区由地震和其他因素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作出评价;查明厂址区地质构造、地基的岩土展布和岩体风化等特征,并获得初步的岩土设计参数;对拟布置的核岛地基、海岸和边坡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 7.水源和供水条件:说明厂址供水水源条件和核电厂冷却方式,对冷却水取排方案应提供专题论证报告或水工模型试验报告。与核安全无关的设施用水,其标准应按频率为97%计算;对于核安全有关供水,则应按《核电厂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HAF0206)》要求确定设计标准,以保证反应堆在任何条件下均能连续30天维持安全停堆所需水量。对于新建水库和现有水库改造,应提供新建或改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交通运输:说明厂址地区的铁路、水运、公路等的现状,论述厂外运输方式、距离和能力;对铁路专用线、码头、航道整治等应作单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工程技术方案 1.工程总平面布置:根据推荐厂址的场地条件作核电厂工程总平面规划方案,并提出不同布置方案的比较。其内容包括布置原则和核岛定位设想,厂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组成、规模、位置以及子项表、给排水系统及设施、供配电系统及设施、三废处理和处置系统及设施、乏燃料储存和运输系统及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厂区内外交通运输系统及设施、电力出线走廊、核事故应急交通线路、通讯系统及设施、生产区、生活福利区、施工用地等方案。估算厂址永久占地、施工临时用地数量,拆迁量及土石方量,以及交通运输、取排水设施,防洪和防护工程量等。 2.工艺及土建设计方案:核电机组选型,总体方案与总参数,核岛设计方案及主设备选型,常规岛设计方案及主设备选型,其他辅助系统的设计方案。安全壳和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方案等。估算钢材、木材、水泥等工程量。 3.核安全保障措施:核电厂设计建造和运行所采用的安全标准规范,安全设施和保障措施,安全可靠电源、水源、消防措施等。 4.对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建设的核电厂,应提供可供选择的合作方式、设备进口比例及清单,并对引进的技术作出评价。 5.退役设想方案 (五)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及核废料储存运输方案 核燃料组件、相关组件的类型和供应方式、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及运输。 (六)环境影响评价 按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和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规定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安全评价 1.按国家核安全局颁布的有关规定,编制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 2.按劳动部等部门颁布的《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编制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3.按卫生部1995年颁布的《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卫监发〔1995〕第40号)编制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 (八)核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124号令)》的要求,研究并提出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设想方案,包括场内应急设施和场外应急设施,做多方案比较。 (九)质量保证 根据委托方的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简述制订工程设计、采购、制造、测试、验收、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退役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 (十)工程建设方案 提出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和工程管理体制的方案;分析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条件,大件运输条件,地方建筑材料供应和施工能力等,拟订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轮廓进度(包括前期工作,工程设计,设备制造,项目审批,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网等),列出关键进度控制表。 (十一)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提出核电厂运行的组织机构方案,拟订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人员培训计划。 (十二)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1.根据厂址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工程管理和建设模式、资金筹措、融资条件及设备采购方式估算工程量,作出投资估算(包括基础价、固定价和建成价),计算发电成本、上网电价及经济效益指标。对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 2.对需进口设备和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研究并提出外汇偿还方案。 3.接入系统的配套输变电工程费用是总投资的一部分,可单独作出估算,必要时需计算销售电价。 4.经济评价方法应符合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电力部颁发的《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稿)的文件要求。 (十三)结论与建议 1.提出研究主要结论,总的评价,存在问题和建议。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核电厂机组台数及核电机组额定出力; (2)总投资; (3)单位千瓦投资; (4)年发电量/供电量; (5)年利用小时; (6)核燃料首炉料装载量及年换料量; (7)平均卸料燃耗; (8)全厂热效率; (9)厂用电率; (10)总占地面积(厂区、生活区、水源及水管线、铁路和公路、码头、施工用地等); (11)总土石方量(厂区、铁路和公路、码头、循环水系统等) (12)发电成本、上网电价; (13)投资回收年限; (14)贷款偿还年限; (15)投资利润率、资金利润率、资金利税率、内部收益率(资本金和全部投资); (16)全厂人员指标。 第四章 文件的格式 一、封面、扉页及目录要求(见附件) 二、研究报告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多、容量大,以分卷形式编排为宜。可分如下几卷: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一卷 总论 第二卷 电力系统 第三卷 厂址选择(含安全评价) 第四卷 工程技术方案(含潜在设备供应商的评价) 第五卷 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卷 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一卷 总论 第二卷 电力系统 第三卷 厂址条件 第四卷 工程技术方案 第五卷 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及核废物贮运 第六卷 环境影响与安全评价 第一册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按NEPA-RG1的格式与要求) 第二册 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按USNRCRG1.70格式与要求) 第三册 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第四册 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按卫生部卫监发(1995)第40号文〕 第七卷 建设模式与国产化分析 第八卷 投资估算与经济分析 第九卷 质量保证 三、附件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附的支持性文件要求如下: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电力工业部核电厂厂址评审组对候选厂址的评审意见。 2.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对建设核电厂的意见。 3.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使用厂址、水源的意向性文件。 4.有关主管部门对大件运输(码头、公路、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意向性文件。 5.关于核燃料供应和运输的意向性文件。 6.其他对厂址选择有重要意义的意向性文件(如:文物保护、军事设施、重大拆迁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3.国家核安全局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4.国家环保局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 5.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对核电厂厂址设计地震动参数的审定文件。 6.当地政府同意使用土地的文件。 7.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用水的文件。 8.核燃料的供应协议(含运输)。 9.投资协议的文件。 10.利用外资项目应提供外方资信及利用国外贷款的草签协议文件。 11.与当地电力部门草签的购电合同。 12.省物价主管部门对核电电价的承诺文件。 13.电力主管部门同意核电厂联网及调度文件。 14.其他有关文件。 (1)铁路主管部门同意专用线接轨的文件。 (2)水利、水产、航运、港监部门同意在通航的江河湖海及航道上修建取水构筑物的文件。 (3)当发生压矿时,矿产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4)当影响资源保护、文物保护时,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5)当与机场、军事设施、工业民用设施等互有影响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四、附图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厂址区域地震地质图及近区域地质构造图。 3.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1:25000)。 4.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比例1:2000)。 5.主工艺系统原理图。 6.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和核电厂与接入系统方案图。 7.其他需要的附图。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及核电厂接入系统方案图。 3.厂址区域地震构造区及潜在震源区划分图。 4.厂址附近地区及厂址区地质图。 5.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 6.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比例1:1000~1:2000)。 7.厂区竖向布置图。 8.厂外运输方案图。 9.热力系统方案图。 10.主厂房平面布置图。 11.主厂房断面布置图。 12.电气主接线图。 13.供水系统图。 14.水工建筑物布置图。 15.码头及航道方案布置图。 16.施工场地总布置图。 17.其他需要的附图。 附件(略) 很多小伙伴们都在苦恼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写?这里小编为你整理了最详细的该如何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条件、用途、材料以及费用。如果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六安市、滁州市、池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宿州市、安庆市、黄山市朋友们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需求,可以随时联系我,call我账号名称。 什么是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具体概括为:政府立项审批,产业扶持,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用途 1. 可行性研究 以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营效益、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 2. 项目申请报告 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 3. 项目建议书 投资前对项目或扩建项目的轮廓性设想,主要从投资建设的必要性方面论述,分析投资建设的可行性。 4. 风险评估报告 通过对目标项目的全面调查、综合分析和科学判断,为投资方决策提供科学和严谨的依据,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5. 资金申请报告 向政府申请投资补助、奖励等专项资金支持,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6. 投资价值报告 投资者能全方位、多视角地剖析和挖掘风险企业的投资价值,可以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 7. 课题研究报告 课题立项,全国各级课题,阶段性或终端性课题研究报告。 8. 贷款申请报告 向政策性银行申请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银行风控等审核部门审查、评估、筛选的重要依据。 9. 安全评估报告 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条件 (1)首先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对于收集的基础资料,要按照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论证评价,如实地反映客观经济规律,从客观数据出发,通过科学分析,得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基本内容要完整,应尽可能多地占有数据资料,避免粗制滥造,搞形式主义。 在做法上要掌握好以下四个要点: ①先论证,后决策; ②处理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评估这三个阶段的关系,哪一个阶段发现不可行都应当停止研究; ③要将调查研究贯彻始终。一定要掌握切实可靠的资料,以保证资料选取的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连续性; ④多方案比较,择优选取。对于涉外项目,或者在加入WTO等外在因素的压力下必须与国外接轨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及深度还应尽可能与国际接轨。 (3)为保证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质量,应保证咨询设计单位足够的工作周期,防止因各种原因的不负责任草率行事。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注意事项 1、只有报告通过审核后,才能得到资金支持,同时也能为项目以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2、以求确定一个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和最佳时机而写的书面报告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材料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公司性质、法人、联系方式、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简介及近3年财务经济状况。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建设地点、项目起止年限、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战略规划、市场定位、资源优势及有利条件。 3、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等是否有限制)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自筹、申请国家补贴、贷款) 4、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产量、用途、产品特点,质量指标及预计售价。 5.工艺方案 生产工艺综述、工艺流程图、工艺简述、项目产品专利情况 6.原辅料及其燃料动力消耗 项目产品原辅料消耗量、质量要求、运输方式、储存方式、周转周期、最大储量、原辅材料价格及物料平衡、水平衡。 7.设备选型 设备来源、规格、型号、价格、功率、设备优势及特点简述。 8、土建部分 项目占地面积,建、构筑总建筑面积,道路及停车场地面积、绿化面积、容积率、绿化率等等技术指标。 土地来源方式及价格、土地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是否存在拆迁问题。 总体规划、建筑方案及结构形式、项目所在地的区域位置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9、公用工程方面 10、项目安排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劳动定员情况及数量、人员工资、工作天数及班制。项目建设期和项目计算期。 11、财务方面 项目预计收入基本情况。 12、相关图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 价格面议 都看到这里,不给小编一个赞加关注嘛!你的支持就是小编带来更多资讯的动力。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贵州煤炭资源十分丰富,资源禀赋良好,具有储量大、质量优、种类全、开发价值高的特点,是国发〔2012〕2号文件明确建设的全国重要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贵州煤炭有序释放存量产能,是实现国家对贵州能源基地建设战略定位的客观需要,是稳定西南乃至南方地区煤电保障供应的实际需要,也是降低开采成本提高煤炭产量、将资源优势转为经济优势的有效途径。 二、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共有五章十四条,包括:总则、申办条件、办理流程及报件要求、相关要求及附则。以《工作指引》形式印发,力求一目了然,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和实施,尽可能减少环节、优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和缩短办理周期。 《工作指引》重点条款释义如下: 第二条 符合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取得产能置换方案(兼并重组或优化重组实施方案)批复。 释义:1.符合矿区总体规划的依据:(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第14号令《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煤炭资源开发必须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和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 (2)《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第一条规定:经批准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矿项目核准、建设、生产的基本依据;对开采方式(露天或井工)变化的,应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 截至目前,在我省已取得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中,尚无露天煤矿开采,因此,要推进露天煤矿开采,首先要纳入矿区总体规划,就我省而言,主要是对已经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及时进行修编并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是露天煤矿开办的前提和基础。 对不在现有矿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拟建露天煤矿,可依相关程序和规定向地方发改等相关部门申请,在矿区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 2.修编的主管部门及报批程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第14号令《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1)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矿区总体规划的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监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管理。 (2)第五条: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委托具有甲级煤炭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3)第十一条:资源储量为中型、规划总规模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区,其总体规划由矿区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4)第十七条: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申报时间距原规划批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3.产能置换方案(兼并重组或优化重组实施方案)批复依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进煤矿项目核准建设投产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8〕84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坚持产能置换长效机制。继续将产能置换作为煤炭行业基本产业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2019年起,煤炭产能置换的规模比例、指标折算系数及认定情形等要求仍按现有规定执行”。因此,对现有设计规模低于90万吨/年而需要新申办露天开采,就必须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取得9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置换方案(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优化重组方案)。 第三条 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取得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采矿许可证。 释义:无论是露天、井工转露天或是井工/露天开采煤矿在项目开工(开工备案)前,都必须取得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采矿许可证。 第四条符合最低准入规模及服务年限,新申办露天煤矿开采规模不低于90万吨/年,露天煤矿矿井服务年限应符合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开采境界内资源储量满足经济剥采比要求。 释义:新申办露天煤矿包括新建露天煤矿、井工转露天煤矿,即现有开采方式不包括露天而需要实施露天开采的,都属于新申办的范畴。考虑到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周期及企业投资合理收益等因素,结合露天开采煤矿的实际,明确涉及露天开采的煤矿,其露天开采的设计规模必须达到90万吨/年及以上,且露天开采境界内的设计可采储量要满足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的最低要求,开采境界内资源储量满足经济剥采比要求(在设计评审中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例如:A矿现为设计能力45万吨/年的井工煤矿,经论证变更开采方式为井工/露天煤矿,可通过产能置换将建设规模提升到90万吨/年(需购买45万吨/年产能指标)。 第五条 符合露天煤矿机械化和智能化开采相关设计及建设标准。 释义:露天煤矿机械化和智能化建设标准及要求参见《贵州省露天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49号),在设计阶段就要符合上述建设标准。 第六条 符合煤炭保障供应要求,露天煤矿与电厂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对生产的优质煤炭产品,可通过等量替代供应电煤。 释义:露天煤矿开采是提高煤炭产量,保障煤炭供应尤其是电煤供应的重大举措,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露天煤矿与电厂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不低于1年),将供应任务落实到具体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考虑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产品价值,避免“精煤粗用”,对生产优质煤炭的露天煤矿,可通过购买等量的电煤来替代供应给电厂。 第七条 释义:办理流程如附图所示(解读版),详见附件。 第八条 各环节审批报件资料清单如下: (一)项目核准(新建露天煤矿)。 释义:新建露天煤矿必须通过项目核准,并且要取得产能置换方案批复(产能置换指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审批部门:新建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下煤炭开发项目的核准由省能源局负责、省发改委配合审批,新建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的核准由省发改委负责、省能源配合报国家能源局审批。建议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核准资料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要求准备报件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请示文件); 材料来源:由申请企业起草制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 材料来源:由有露天煤矿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企业提供。 3.《项目核准报告》; 材料来源:由有露天煤矿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企业提供。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材料来源:由项目企业申请,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材料来源:由项目申请企业提供(一般由有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变更开采方式(井工转露天或露天/井工)。 释义:指已取得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产能置换方案)的保留井工煤矿,通过论证具备条件的同意变更矿井开采方式为露天煤矿或露天/井工煤矿。县级人民政府查重意见作为开采方式论证的必备条件。 1.《开采方式论证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材料来源:由具有露天煤矿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经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报经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能源局)会审并以纪要形式明确。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材料来源:由项目申请企业提供(一般由有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该报告最迟可在初步设计审批前完成。 (三)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审批。 释义:对经论证同意变更开采方式为井工转露天或露天/井工、符合矿区总体规划且取得90万吨/年产能置换方案或兼并重组批复方案的保留煤矿,可按规程规范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依程序送审。矿井浅部资源勘探报告作为设计编制的重要依据。 1.煤矿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申请报告; 材料来源:由申请企业起草制作。 2.煤矿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及咨询论证意见。 材料来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企业提供,报经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组织联合评审,由评审机构(专家)出具评审意见,省能源局批复。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批。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及申请表; 材料来源:由申请企业起草制作。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材料来源:由申请企业提供,核准批复文件一般由国家或省级能源(或发改)部门依职权负责审批;已取得产能置换方案(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优化重组方案)的煤矿不需要核准或备案文件,用产能置换方案(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优化重组方案)替代。 3.采矿许可证或矿区范围批准文件或采矿权出让合同; 材料来源:由企业依规定申请,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4.煤矿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 材料来源:由国家或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5.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及专家审查报告书; 材料来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企业提供,报经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组织联合评审,由评审机构(专家)出具评审意见,贵州煤矿安监局批复。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矿山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及储量核实报告等)。 (五)开工备案。 1.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主管部门:国家或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 2.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 主管部门:贵州煤矿安监局 3.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登记表; 主管部门:贵州省能源局 4.有效采矿许可证(开发利用方式:露天或井工/露天); 主管部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 主管部门:贵州省水利厅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主管部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7.涉及河道的煤矿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主管部门:贵州省水利厅 (六)联合试运转备案。 联合试运转方案(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主管部门:贵州省能源局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 主管部门:贵州煤矿安监局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清单;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6.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名单;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8.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条件承诺书;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条件承诺书;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平面图,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 材料来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企业提供。 12.符合要求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者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13.提交载明煤矿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隶属关系、经济类型、有效期等说明材料。 第九条重视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规定,露天煤矿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管理要求。能租则租、应征则征,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手续。 释义:对露天煤矿建设用地采取能租则租、应征则征的方式,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手续。办理土地、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手续包括办理草地征占用手续。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优化简化办事程序,为符合申办条件的露天煤矿建设提供帮助。 第十条 安全有序开采。在平面投影重叠范围内不能同时实施井工和露天开采,应先露天后井工;露天煤矿开采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应先搬迁后开采。 释义:要充分确保开采安全,对露天/井工煤矿尽量采取单一开采方式,先露天后井工。对井工和露天开采不在平面投影重叠范围内而需同时开采的,必须在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审查和批复时明确,并同步对井工开采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对井工和露天开采在平面投影重叠范围内的,严禁同时开采。对露天开采区域完成露天开采后下部煤层需井工开采的,必须重新进行技术论证。对井工和露天开采在平面投影范围内不重叠,井工和露天部分拟同步开展生产建设工作,则井工和露天可分别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实施开采。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好露天煤矿开采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搬迁工作,做到平稳有序、安全高效。 第十一条严格项目选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018〕2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府发〔2020〕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禁止在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等区域新建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对拟申办的露天煤矿开采范围,县级人民政府要提供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和Ⅰ级保护林地、基本草原、禁采禁建区等不重叠的意见。 释义:县级人民政府针对拟申办的露天煤矿开采范围,要组织相关单位仔细勘验,重点审查拟开采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禁采禁建区等重叠情况,确认不存在重叠的,出具审查意见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二条严格过程管控。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等要求,开展露天煤矿项目建设。严禁未批先建、未批先采,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释义:强调“先审批、后施工”的原则及过程管控。 第十三条严格责任落实。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坚持重要事项联合会商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和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等要求,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强化“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和土地恢复治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释义:明确由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对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研究,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积极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切实履行责任义务。 第十四条 本工作指引中涉及行政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指引条款由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释义:《工作指引》中办理露天煤矿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及要求,与井工开采煤矿相同。对指引条款及解读仍不能准确理解的,由省能源局牵头,相关部门依自身职能职责负责解释。必要时,由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纪要形式补充解释或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 省能源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工作指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优化细化办事流程,增强相关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议事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涉及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的市县人民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尽快完成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为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降低煤炭开采成本,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煤炭保障供应能力发挥积极作用。超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何撰写?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超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何撰写?、超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何撰写?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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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scnuyjs.net/post/7227.html发布于:202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