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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2、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的通知
3、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事管理 关于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的通知
4、金溪县人民政府 公开招考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8〕1号)规定,现将我省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2019年5月18、19、20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共分6轮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轮次 考试科目 时间 5月18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19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20日 第五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六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二、 考试报名 (一) 报名范围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全省考生均由报考单位集体报名,原则上各考点和报名点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二) 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预报名: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8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关注“湖北卫生人才”公众号,详见附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国网打印《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网上缴费: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8日。预报名完成后,考生根据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的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单位审核: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8日。考生须在进行现场确认前,将有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送至所在的报考单位进行证书审核和身份核验,信息无误的,由报考单位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即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由学校集中报名和审核。 考生信息(含人事关系)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报考单位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考前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后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全省通报或进一步处罚。 4. 现场确认: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8日。单位或考生(无工作单位的社会流动人员)须持报考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5.资格审核:2018年12月26日~2月28日,考点、考区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 (三)报名费用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122元/人。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19年5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四、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附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简介 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又称湖北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平台,是为适应深化医改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人事人才服务,实现政府科学决策和政府部门精准管理,经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建设的专业化平台。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数据,保证信息安全。 个人登录方法:微信关注“湖北卫生人才”公众号,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并进入“个人中心”按提示注册。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3〕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全市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一个轮次完成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轮次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4月27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月28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按照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含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成绩合格考生职称的晋升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20日。 考生须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原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试评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区,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1-21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按属地报名点时间为准。 考生根据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请考生关注所在报名点的通知,及时了解报名确认方式、时间和地点等重要信息,并按照属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相关工作。全市设19个报名点和1个考点(详见附件1)。考点只接受各报名点集中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资格审查确认。 3.资格审查确认所需材料: (1)《申请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申请表(黑白彩色均可),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盖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培养方式是否为普通全日制、实习医院及时间等)。 (5)社民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的全过程。 5.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5-28日(详见附件2)。报名点持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考生的报名材料到考点进行资格复审。 6.考点上报考区数据时间:2024年1月5日前。大连考点向考区(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数据。期间不再受理考生及报名点报名事宜。 7.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须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为方便考生,请以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或学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点需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由考生确认签字。 (三)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6-27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1.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必须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知晓违反上述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处罚。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考后4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形式公布,不接受复核申请。 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将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 八、考务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60元。 附件:1.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点名单 2.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表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点名单 序号 报名点名称 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确认地址 1 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局 82380700 中山区青云街进展巷69号2楼209室 2 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健康局 39764098 西岗区香炉礁香园街3号 区卫健局三楼308室 3 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83899272 沙河口区昌黎街62号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大连市甘井子区卫生健康局 86319137 甘井子区东纬路90号304室 5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生健康局 84796071 大连高新区腾飞软件园三期汇贤园4号管委会大楼10楼1011房间 6 大连市旅顺口区卫生健康局 86395335 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428室 7 大连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 87846830 金州区香水路149号红色楼一楼110室 8 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83124528 普兰店区孛兰路北段37号207室 9 瓦房店市卫生健康局 85616873 瓦房店市九三路125号 10 庄河市卫生健康局 89727676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58号 市残联208室 11 长海县卫生健康局 39370061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广场1号 县政府大楼613室 12 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6116050 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 13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8859754 高新区爱贤街28号 14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2829715 中山区鲁迅路24号 15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2829703 中山区鲁迅路24号 16 大连市皮口卫生学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3400608 普兰店区皮口街道海北路中段156号 17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4899705 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旅游度假村0号 18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负责本单位员工) 84369620 沙河口区万岁街156号 19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负责本单位员工) 62897240 中山区解放街6号 20 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考点办事机构) 84613886 西岗区长白街9号 人才交流服务部 附件2 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 报名点名称 2023年12月25日上午 中山区卫生健康局 西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5日下午 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甘井子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6日上午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26日下午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大连市皮口卫生学校 2023年12月27日上午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生健康局 大连市旅顺口区卫生健康局 大连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7日下午 庄河市卫生健康局 长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8日上午 瓦房店市卫生健康局 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下午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1〕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全市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一个轮次完成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轮次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4月23日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4月24日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按照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含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成绩合格考生职称的晋升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21日。 考生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3日~22日16︰00(周六、周日除外)。 考生根据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全市设18个报名点和1个考点(详见附表1)。考点只接受各报名点集中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现场确认。 3.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1)《申请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申请表(黑白彩色均可),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盖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培养方式是否为普通全日制、实习医院及时间等)。 (5)社民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的全过程。 5.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7日~31日(详见附件2)。报名点持现场审核确认通过考生的报名材料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 6.考点上报考区数据时间:2022年1月28日前。大连考点向考区(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数据。期间不再受理考生及报名点报名事宜。 7.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须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为方便考生,请以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或学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完成网上资格审查和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点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务管理系统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由考生确认签字。 (三)现场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2年4月13日~2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六、机考模拟练习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考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安装机考模拟软件提前练习,熟悉操作。 七、考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1.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必须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知晓违反上述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处罚。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考后4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形式公布,不接受复核申请。 自2020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将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 九、考务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60元。 十、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通过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大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在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附件:1.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点名单 2.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表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 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报名点名单 序号 报名点名称 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地址 1 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局 82380700 中山区青云街进展巷69号2楼209室 2 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健康局 39764098 西岗区香炉礁香园街3号区卫健局三楼304室 3 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84368593 沙河口区中山路393号408室 4 大连市甘井子区卫生健康局 86319137 甘井子区明珠广场1号区政府主楼103室 5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84796071 大连高新区腾飞软件园三期汇贤园4号管委会大楼四楼449房间 6 大连市旅顺口区卫生健康局 86395332 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431室 7 大连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 87670568 金州区香水路155号区卫生工作者协会313室 8 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83124528 普兰店区孛兰路北段37号207室 9 瓦房店市卫生健康局 85616873 瓦房店市九三路125号 10 庄河市卫生健康局 89727676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58号市残联208室 11 长海县卫生健康局 39370061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广场1号县政府大楼613室 12 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6116050 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 13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8859746 高新区爱贤街28号 14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2829750 中山区鲁迅路24号 15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2829795 中山区鲁迅路24号 16 大连市皮口卫生学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 83400608 普兰店区皮口街道海北路中段156号 17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负责本单位员工) 84369620 沙河口区万岁街156号 18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负责本单位员工) 62897240 中山区解放街6号 19 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考点办事机构) 39549182 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61号人才交流服务部 附件2 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 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表 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 报名点名称 2021年12月27日上午 中山区卫生健康局 西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7日下午 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甘井子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8日上午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28日下午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大连市皮口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29日上午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大连市旅顺口区卫生健康局 大连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9日下午 庄河市卫生健康局 长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0日上午 瓦房店市卫生健康局 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0日下午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根据《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现将我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9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0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9、10、16、17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或人事档案托管在省内人力资源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初级职称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护师: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 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 5 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2.中级职称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或具备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 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4 年;或具备大专学历, 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或具备中专学历, 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 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 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 4 年;或具 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 6 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 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4 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6 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7 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4 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6 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7 年。 三、考点设置 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设置考点,各设区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中央驻赣单位、省直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名并参加考试。在昌省直单位考生选择省直考点报考。 四、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1年12月20日-30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生成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见附件1)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在2021年12月21日-31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2021年未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维持不变且报名系统已自动确认,不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未被自动确认的考生需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五、资格审核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自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名点资格初审、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资格复审、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考点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审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由相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资格审查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报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考点于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和审定工作,相关工作由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考点)。报考人员报名后,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在“申报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报名的对报考人员《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确保其符合报名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报名点在《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三)资格复审。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定。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审的基础上,对照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在《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审定合格”意见并盖章;审定不合格者,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如有《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允许进行一次补审,由各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把关不严的,在考点考务管理质量评估时予以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考区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于2022年2月15日-25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2022年4月1日-1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考生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考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凡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七)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控机制关于聚集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我省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以经市、县(区)卫生健康委、省直卫生健康单位审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请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人员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九)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考区、考点报名咨询方式 1.省直考点、南昌考点:0791-86737230(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南昌市民德路237号健康能力促进科) 2.九江考点:0792-8323277(九江市卫健委人事科,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卫健委) 3.上饶考点:0793-8209450(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信大厦西楼) 4.抚州考点:0794-8236349、8215071(抚州市卫健委人事科,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770号) 5.宜春考点:0795-3222325(宜春市卫健委医学考试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 6.吉安考点:0796-8226389(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楼) 7.赣州考点:0797-8169036(赣州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49号) 8.景德镇考点:0798-8509171(景德镇市卫健委人事科,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1栋楼) 9.萍乡考点:0799-6879141(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吴楚东大道城市大厦六号楼) 10.新余考点:0790-6420508(新余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2楼) 11.鹰潭考点:0701-6220586(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人事科,鹰潭市经济大厦) 十一、疫情防控 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确保2022年度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1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条形码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证件类型 民族 证件编码 联系方式 报 名 情 况 上一年度档案号 (上一年度报考人员必填此项)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报考科目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 专业知识 现有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 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执业类别 教 育 情 况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学制 毕业学校 学校备注 毕业专业 毕业专业备注 工 作 情 况 单位名称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限 申报人员签名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 查 意 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①上一年度考试部分科目未通过者,如证件号码与上一年度不一致,须向考点申请合并成绩处理。 ②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③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 (二)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复印件; (三)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查验结果: 1.2002年后毕业取得学历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学信网验证码有效期要求在2022年2月底前有效;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时间关系考生报名时无法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提供经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考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应补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2000年前入学的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经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2000年及以后入学的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提供在“江西教育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zzs.jxedu.gov.cn/zzquery)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考级别中有从事医疗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省内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西人社APP”或“赣服通”打印),且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六)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申报护理学(中级)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原件和复印件; (七)民营医疗机构报名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八)其它需要申请人补充的原件辅证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报名点初审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 (二)资格复审及审定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和相关证件进一步确认,需要提供原件的在审核完毕后原件退还给报考人员。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卫生检验技术 110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204 中医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卫生检验技术 212 心理治疗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16 眼视光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 急诊医学 393 眼视光技术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2021年12月20-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申报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报考人员须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于2021年12月21-31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并做好对报考人员的通知和宣传,提前告知报考人员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中央、部属、省属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考点报名、确认,其中驻穗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考点报名、确认。省直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3-29日9:00-11:40,14:20-16:30,受理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报名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报送。 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关安排。 报考人员提交的下列报考材料中,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报考人员。 1.《报名申报表》。《报名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对学历或学位有疑义的,可要求提供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21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收费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15-25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执行:初、中级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75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5元。 四、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1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在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现场确认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及报名点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相应要求做好现场确认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点设置一览表.pdf 广大考生,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人才市场: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1〕7号)安排,现将2022年度湖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2022年4月23、24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共分4轮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轮次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4月23日 (星期六)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月24日 (星期天)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二、 考试报名 (一)报名范围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全省考生均由报考单位集体报名,原则上各考点和报名点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预报名:12月8~21日。考生登录电脑端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和手机端微信“湖北卫生人才”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并须通过国网打印《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网上缴费:12月8~22日。预报名完成后,考生根据小程序的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单位审核:12月9~22日。考生须将有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送至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证书审核和身份核验,信息无误的,报考单位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在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hbwsrc.cn/logins/new)向上一级审核机构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中报名和审核。灵活就业的社会流动人员,无需填写小程序上的工作单位信息,其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其报考信息后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再到相应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人事代理机构无需在小程序上进行操作。 考生信息(含人事关系)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报考单位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考前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后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全省通报或进一步处罚。 4、现场确认:12月9~22日。考生单位须持所有考生报考材料,至所属报名点或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5、资格审核:12月23~1月28日。考区资格审核考点、考区资格审核期间,考生可登录小程序查看资格审核状态。 (三)报名费用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122元/人。 三、准考证打印 自4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24日。 四、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湖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金溪县人民政府 公开招考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金溪县人民政府 公开招考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金溪县人民政府 公开招考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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