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导读目录:
1、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
学参网小编整理分享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 登录 首 页特色课程库海洋课程库精品课程一师一优课 市南微课 视频示范课名师专题讲座 初小衔接http://m.xuecan.net/article/33210.html 教研员风采 课程 播放:770 时长:46′14″ 二十四中 程秀灵 爱在我家 播放:770 评论:3924 课程 播放:753 时长:42′10″ 嘉峪关学校 刘佳 调皮的小闹钟 播放:753 评论:4722 课程 播放:494 时长:43′32″ 香港路小学 张权 军民大生产 播放:494 评论:4817 课程 播放:489 时长:41′03″ 贵州路小学 孟庆玲 我是小音乐家 播放:489 评论:0 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课程 播放:679 时长:44′06″ 嘉峪关学校 高玲 线与角 播放:679 评论:7496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版权所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初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现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科研机构)在编在职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选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均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九)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相应等级、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十)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或取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赛)一、二等奖,或执教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以上证书、荣誉称号、奖励等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11日之前; (十一)应聘人员报考须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南区事业编制教师,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7月13日(星期四)下午16:00登录报名平台:http://url.jiuyejie.cn/shinanjtj.php,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1)《诚信承诺书》(详见报名系统); (2)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学历证书的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 (6)取得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原件; (7)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选取符合选聘条件第十条要求的材料提报); (9)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2)。 信息填报完毕后,应聘人员需要等待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2.单位初审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单位初审 报名初审及反馈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7月13日(星期四)下午17:30。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结果以再次报名为准。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在线视频的形式进行。 1.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0人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必要时可分组进行)。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选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采取初试的,原则上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3人及以上的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初试当天,如实际到场参加初试的人数不超过30人,不组织初试,实际到场参加初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到场参加初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说课、答辩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将于面试当天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说课、答辩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增加心理测试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拟选聘人员在市南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其原身份相应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任后,符合《青岛市市南区教育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认定的人才等级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其他事项 1.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选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资格。 4.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选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 5.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8个月内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要求,对学校新招录的教师应在入职前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32-82867969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5198957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docx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s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执法依据 区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 (四)行政许可事项 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五)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事项)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六)发展规划 本部门负责制定的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单项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等。 (七)统计信息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八)财政信息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本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由本部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十)民生信息 1.本部门负责或参与的区政府实事项目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2.本部门负责或参与的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本部门主管的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本部门主管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一)社会管理 1.本部门主管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本部门主管的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3.本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4.本部门负责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5.本部门负责的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等情况。 (十二)人事信息 1.本部门干部任免信息; 2.本部门负责的公务员及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 (十三)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sn.gov.cn)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qdsn.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在市民中心(地址: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联系方式:0532-66209701;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市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以便确认身份。 (2)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区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附件3)。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6号 邮政编码:26607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532-51989229 电子信箱:snjtbangongshi@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可通过市南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提交申请。) 传 真:0532-51989230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2-51989229,传真号码:0532-51989230,青岛市宁夏路286号,邮政编码:26607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 1.市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doc 3.现场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doc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青岛市南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vod.qdsn.net/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scnuyjs.net/post/6978.html发布于:2025-12-11




